泰山新闻产业集群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新闻产业集群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期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山新闻产业集群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监理
2.2 交易编号:**-**-********-**-**
2.3建设地点:拟建于新闻出版小镇南区,泰安高新区龙腾路以东,天颐南路以北;
2.4建设内容:本项目*期总用地面积*****.**㎡,*期总建筑面积约*****.5㎡。包括但不限于车间、综合设计楼、消防设备房、景观、管网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等。
2.5工期要求:车间等其他附属配套工程***日历日,综合设计楼***日历日,(含设计方案完成并通过审核);
2.6质量目标:符合本次招标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8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2.9监理费最高限价总价:****元,监理费费率0.9%;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4投标人须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_*****/**_*****.****。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泰安高新区配天门大街****号1号楼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号德翔商务中心6楼
E-****:******@***.***
联系方式:****-*******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8******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部门:泰安高新区管委建设管理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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