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马园区绿地科技产业园*期项目(***)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宿马园区绿地科技产业园*期项目(***)全过程咨询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宿马园区科创大厦8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阳 1**********、1**********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楼 |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宁夏路与西安路交口茶里水街1栋*层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谷路***号凤凰城 B座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0.**%(约*******.**元) | 0.**%(约*******.**元) | 0.**%(约*******.**元) | |
工期(日历天) |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1、宿州市师范巷东棚改安置区(桃李苑)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2、宿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纺织路安置区乐天佳苑)*期项目全过程咨询。 | 1、合铜路改扩建*期安置点及基础配套设施和严店乡灾后重建异地搬迁*元村安置点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2、*河镇及丰乐镇安置点项目全过程咨询; 3、宿州市东城低碳产业城项目监理和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 1、*安技师学院综合型产教融合市级示范实训基地(第*校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东至县安东·颐和嘉园康养中心工程咨询。 | |
项目总负责人 | ** | 王庆楼 | 岳伟 | |
证书名称 | *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通信工程) | |
证书注册号 | 建[造]**************; ******** | ******** | ******** | |
总监理工程师 | 张东 | 马泽华 | 赵喜 | |
证书名称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注册号 | ******** | ******** | ******** |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 | 肖至新 | 陈德旺 | |
证书名称 | *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证书注册号 | 建[造]************** | 建[造]************** | 建[造]**************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年9月23日-****年9月26日 | |||
招标代理费 | *****.**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 | |||
单位地址 | 宿州市埇桥区埇上路***号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交易监督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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