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备件管理系统项目(招标编号:********-5-*****)招标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年**月**日开始,公示*日。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含税) | 服务期 |
第1名 | ********** | 1,***,***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第2名 | ************* | 1,***,***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系统上线试运行 |
第3名 | *********** | 1,***,*** |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系统上线试运行 |
以上 3 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质量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有关单位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所提异议的内容;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招标人:******************
地 址:陕西.榆林市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科技*路**号延长石油办公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转****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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