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现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车务段新乡站站台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对车站列车下交垃圾及站台产生的垃圾进行收集、清运出站处理,包括对站台垃圾袋附近的污水、散落垃圾、垃圾车清运路线上遗留的污迹清理。 日常及时清理站台下交垃圾(具体时间由车站规定),特殊情况以车站实际要求为准。 1.日常垃圾清运是指车站在非节假日、春运、暑运等情况下的日常清运工作。 2.特殊情况是指在节假日、春运、暑运等大客流的情况下,以车站的实际需求清理站台垃圾。 3.车站南头的垃圾场内的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消毒、避免细菌的滋生,以确保站区环境卫生的整洁。
投标人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服务商,注册资金不少于****;经营项目内必须有保洁服务或物业管理、垃圾清运项目,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有符合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近两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在近*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附相关证明文件(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7.付款方式:中标公司向车站开具真实、合法、有效、与本合同内容相*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其中由中标公司承担垃圾清运车,并负责车辆的用、管、修等所有费用。车务段按月支付至中标公司账户。否则,车务段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付款方可以使用票据作为结算方式,票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中标公司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增值税及附加税的具体税率依据国家调整执行,具体按实际结算为准。 8.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9.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从****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至****年7月1日**时**分(北京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路***号新乡车务段***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定于****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路***号新乡车务段*楼西会议室。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联系人:**
电 话: ****-*******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铁采购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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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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