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浙发改项字〔****〕***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项字〔****〕***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项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使用资本金与国内银行贷款和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国内银行贷款和财政性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委托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代为建设,招标人为**************************。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第*批建管甲供物资(特殊设计桥梁支座)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述:
义乌至金华铁路长约**.**公里,其中金华站至塘雅站利用既有沪昆铁路,新建塘雅至义乌段长约**.**公里。新建车站1座(金义站),并在义乌站西端新建沪昆高铁联络线,在义乌站东端新建金甬铁路联络线。
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新建沪昆普速线长约**.**公里,线路起于塘雅站东侧区间,引入蒋堂站东端咽喉区。全线共新建杨梅塘、金华雅畈、长山等3站,改建塘雅、金华南、蒋堂、江岭等 4 站。拆除金华东编组站、还建至金华雅畈,并同步实施杨梅塘铁路货运中心相关工程。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生产经营范围。
3.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年至****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年(含)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3.质量保证能力:
(1)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国铁集团(含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3)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3.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份近3年(****年4月**日以来)铁路建设项目连续梁桥梁支座的供货业绩(以实际供货合同为准),并提供相应的履约良好证明(由合同签订方出具并加盖公章)。
3.5.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包件中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日至****年7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格式后发送至*********@**.***邮箱,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4.2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办理方式*****://***.******.***/********/******);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
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4.5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号)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年7月**日上午9:**时至**:**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日上午**:**时,递交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开标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号1号楼)。
7.2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开始时间为:****年6月**日**时**分,到****年7月5日**时**分截止。
9.其他
无。
**.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2招标代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A座**层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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