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南城风华项目(***)澄清与修改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
泗水县南城风华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澄清或修改事项
问题:1、招标文件页码**页-评分办法“主要材料设备选用”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报材料、设备的品牌、档次,以及与工程的符合性等情况,酌情得2-3分。”该项评分标准的佐证材料是否对应“附1: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及“附2: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请明确。
答复:本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主要材料设备选用”中,投标单位所提供评分标准的佐证材料内包含但不限于“附1: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及“附2: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问题:2、招标文件页码**页-评分办法、招标文件页码***页,要求对建安费进行分析,但本项目建安费采用下浮率报价,存在歧义,请明确是否只需要对设计费报价进行分析,建安费无需分析。
答复:执行招标文件。
问题:3、招标文件页码***页,请明确投标文件“技术标承诺及其他部分”中“1、优惠条款”和“2、优惠合理化建议”区别。
答复:修改招标文件第***页,投标文件格式为:
*、技术标承诺及其他部分
1、优惠条款
2、合理化建议
其他执行招标文件。
问题:4、施工付款方式为“根据形象进度支付”,请明确是否存在形象进度节点条件。
问题:5、请明确招标文件中关于“工期延误”的累计赔偿金额上限。
答复:招标文件中不做约定,按双方签订合同执行。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人联系人
**
招标人联系地址
泗水县济河街道圣哲路**号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济宁市北湖许庄街道未来科技城**座6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其他事项
无
发布时间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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