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霍邱县沿岗河防洪治理*期工程全过程检测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霍邱县城关镇蓼中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市佛子岭路辰龙欢乐颂**楼东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霍邱县沿岗河防洪治理*期工程全过程检测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名称:霍邱县沿岗河防洪治理*期工程全过程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3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成交结果于****年3月27日公告,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湖南湘建智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书面放弃成交资格,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及采购人开会研究决定,现依法确定第*成交候选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枫路**号
成交金额:******元整(小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沿岗河防洪治理*期工程全过程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霍邱县沿岗河防洪治理*期工程整个项目实施阶段涉及到的检测服务。 服务要求:检测内容、数量、频率须满足国家现行及主管部门相关规范及标准规定。 服务时间:**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完成检测任务并验收合格。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暂行办法》(财库〔****〕2号)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代理服务费用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号规定,收费金额为*****元。
更正日期:****年4月8日
*、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蓼中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佛子岭路辰龙欢乐颂**楼东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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