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宿州港埇桥港区蕲东作业区码头工程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澄清事项:
问题:关于“宿州港埇桥港区蕲东作业区码头工程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6.1(4)“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有效期内的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或从业)专用章。”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6.1(4)“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有效期内的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或从业)专用章”作为无效投标条款不适用。
*、澄清说明:
本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本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年6月3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3分
0天0小时0分
提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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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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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天0小时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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