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 丹东电厂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改造***总承包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东港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辽宁 丹东电厂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改造***总承包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
2.2项目概况:本工程新建1套含煤废水电絮凝处理装置,处理量为****/h,配套新建1座*****的雨水调节池、1座****的煤水沉淀池及相关所有设备系统。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取总包工程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本工程全套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并承担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整体调试、通过试运行、签署临时验收签证的全过程的总承包。供货和服务范围包含为满足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内原有系统设备及建构筑物拆除及改造、新建系统与原有系统的连接、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道路、地坪、绿化等。
本标段设定最高投标限价****元。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2.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7月1日,竣工时间****年**月**日。
2.6 本次招标标段为:华能辽宁 丹东电厂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之*:
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环境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2业绩要求:****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备电絮凝工艺处理能力不低于**立方米/小时的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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