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 **** 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质量巡查及技术状况检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安市 **** 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质量巡查及技术状况检测服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西宁路**号
成交金额:******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
名称:*安市 **** 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质量巡查及技术状况检测服务 服务范围:*安市 **** 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质量巡查及技术状况检测主要包括 5 个方面内容:①公路日常养护质量巡查(含路基、路面、桥隧、沿线设施日常养护质量巡查);②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③桥梁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④隧道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含机电设施);⑤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巡检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按采购需求规定的各项服务标准执行。 |
*、评审专家名单:曹小京、胡庆玉、杨莉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 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收取,收费金额2.***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 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安市梅山南路交通大厦 8 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和谐西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工
电 话:****-*******
*、附件
1、*轮报价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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