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年桂城街道重要河涌*星整治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年桂城街道重要河涌*星整治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年桂城街道重要河涌*星整治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街道全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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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桂城街道的1条国考河道、1条省考河道、6条市考河涌、**条城乡黑臭水体、9条农村黑臭水体、及其余**条河涌持续进行*星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管网建设及水环境治理相关配套工程,以保障桂城水环境的持续改善。计划工期:***日历天。本项目的结算上限为:人民币****.6*元×中标费率;若在合同期内中标人累计完成的整治*星工程结算额达到结算上限价,则本合同提前结束;若结算金额累计接近结算上限价,经招标人确认无需再进行该项目的,则本合同终止;若合同签订之日起届满***日历天,整治*星工程资金仍有结余(结算总额不足结算上限价)的,不影响本合同期的结束;若项目结算金额累计超过结算上限价的,则按结算上限价进行结算,超出部分的工程款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结算金额均以桂城街道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并由财政部门复核为准)。本工程由多个*星工程组成,中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的工程发包数量有异议,中标人预计累计完成的改造*星工程额将达到结算上限价情况除外。由于本工程由多个*星工程组成,无论招标人是否有提供施工图纸,中标人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落实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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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对桂城街道的1条国考河道、1条省考河道、6条市考河涌、**条城乡黑臭水体、9条农村黑臭水体、及其余**条河涌持续进行*星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管网建设及水环境治理相关配套工程,以保障桂城水环境的持续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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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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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日历天。本项目的结算上限为:人民币****.6*元×中标费率;若在合同期内中标人累计完成的整治*星工程结算额达到结算上限价,则本合同提前结束;若结算金额累计接近结算上限价,经招标人确认无需再进行该项目的,则本合同终止;若合同签订之日起届满***日历天,整治*星工程资金仍有结余(结算总额不足结算上限价)的,不影响本合同期的结束;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6*元×中标费率,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企业资质: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 4.5.1 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水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状态和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诚信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适用于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凡是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5.3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的投标。 注:根据2024年4月19日印发的《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佛市水利函〔2024〕46号)规定,维护期间,已备案的市场主体参加水务工程招投标时,与评审有关的人员、业绩等信息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因投标需要,市场主体应在交易平台及时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市场主体在参加水务工程招投标时,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在开标前3日内自行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图提供投标人信用分值(截图路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一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诚信得分)。新备案企业以市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 4.5.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二级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 (3)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注:根据2024年4月19日印发的《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佛市水利函〔2024〕46号)规定,维护期间,已备案的市场主体参加水务工程招投标时,与评审有关的人员、业绩等信息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因投标需要,市场主体应在交易平台及时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市场主体在参加水务工程招投标时,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在开标前3日内自行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图提供投标人信用分值(截图路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一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诚信得分)。新备案企业以市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8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8.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或单项合同规模)为1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给水排水工程类施工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协议书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中标公示(或公告)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⑤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基本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联合体形式中标,则投标人应提供其负责施工部分的造价金额符合上述要求。 4.8.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类工程施工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协议书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中标公示(或公告)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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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4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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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开标一室212))。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具有交易员资格)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③递交投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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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开标地点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 号方舟*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楼(开标*室 ***))。 | |
发布公告媒介 | ***********(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号瀚天科技城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4号天华商业楼4栋**楼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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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条件:2024年桂城街道重要河涌零星整治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以2401-440605-04-01-548569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瀚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费率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3、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4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3.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保证金: 4.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4.2.1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 5.1.2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 5.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开标一室212)。 5.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5.3.1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具有交易员资格)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③递交投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其他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行业主管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0757-86286106 项目编号:GC2024(NH)XZ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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