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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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工业园食品饮料加工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 标段招标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工业园食品饮料加工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现作出以下澄清: 1、招标文件中第*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业绩勘察业绩“每增加*个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得7分”修改为:“每增加*个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加 2 分,本项最多得 7 分”。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如各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项目所有补遗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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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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