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磋商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第3.3.2条,
由原:3.3.2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3.3.2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磋商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第3.3.3条,
由原:3.3.3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现变更为:3.3.3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固定式压力容器**)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固定式压力容器**)。
3、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由原:4.1获取时间:****年3月6日至****年3月**日下午**:**分;(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时间为准,下同)。
现变更为:4.1获取时间:****年3月6日至****年3月12日下午**:**分;(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时间为准,下同)。
采购代理公司:********
联系人:***、薛浩然
联系电话:***********、***********
邮箱:************@********.***
***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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