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编制《金昌市开发区总体规划(****-****年)》 | ||
品目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金昌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宗磊(采购人代表),李庆,屠健星,彭秀,章伯文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里河区彭家坪西路 **** 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 | ||
附件2 | ********-****-****-****-************.*** | ||
附件3 | ********-****-****-****-************.*** |
***********编制《金昌市开发区总体规划(****-****年)》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编制《金昌市开发区总体规划(****-****年)》
*、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 是否废标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
包1 | 否 | **********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马湖村 创意天地*、*期创意工坊9号2层2 号-1 | **.** | **.3 |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范围 |
********** | 编制《金昌市开发区总体规划(****-**** 年)》 | ****年3月底完成 | (1)产业发展规划:分析金昌市各类开发区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总结发展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明确发展主要目标和任务,研究提出有利于推动产业集聚、***产融合、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体系,谋划产业发展重点平台、重点措施和重点项目,明确政策诉求。(2)空间布局规划:分析金昌市开发区在全国、西北、全省的地位,及全市园区间协同发展关系。尊重自然本底和产业发展基础条件,明确开发区功能结构和用地布局,研究提出推动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和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措施。(3)基础设施保障:分析金昌市各类开发区交通、能源、供水、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提出构建保障有力、互联互通、产城融合*体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的总体思路,谋划*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4)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防灾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防灾建设等方面全面分析金昌市开发区生态环境和防灾减灾的主要问题,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防灾建设的主要目标,研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防灾建设的支撑保障体系,谋划*批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防灾建设的重点工程。(5)科技创新支撑:分析在创新人才、平台、环境、政策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明确科技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和措施,研究提出协同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谋划*批重大科 技平台、孵化器和科技攻关项目。 |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关于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分级组织编制(修订)开发区专项发展规划。市州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要进*步推动优化整合、产业协同,由市州政府审查并按要求报批”要求,开展 《金昌市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 年)》编制。 | 完成《金昌市开发区总体规划(****-**** 年)》编制工作中所有内容。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 专家 |
包1 | 屠健星,彭秀,李庆,章伯文,王宗磊(采购人代表)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1日内由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为2.5*元。
收费金额:2.5*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有3家投标人参与投标,3家投标人都通过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3家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和排名为: **********综合得分**.**分,排名第*;兰州交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分,排名第*;甘肃观城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综合得分**.**分,排名第*。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里河区彭家坪西路 **** 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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