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号令)、《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尼木县政府研究决定对编号***********号国有工业用地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特公告如下:
*、拟租赁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拟租赁宗地信息。
宗地编号 |
租赁面积(㎡) |
容积率 |
租赁年限 |
宗地性质 |
*********** |
*****.*** |
≥1.0 |
5年 |
工业用地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 |
其他要求 |
|
≥40% |
≤**% |
≥****/亩 |
参照尼木县规划条件 |
备注:拟租赁宗地开发程度依现状
(*)规划要求:
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下发的规划条件为准。
*、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2.西藏噶琼拍卖有限公司负责对挂牌租赁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3.为完善我县农业产业链,该工业用地租赁用于与生猪屠宰加工相关的厂房,参与竞买方需提供与之加工相关的项目资料。
*、公告、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地点、挂牌时间及地点、报价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3年**月**日**:**-****年**月**日**时。
2.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年**月**日**:**分-****年**月**日**时,报名地点:西藏噶琼拍卖有限公司。
3.挂牌时间及地点:***3年**月**日9:**-****年**月**日**时,挂牌地点********。
4.报价时间及地点:报价时间即挂牌时间,报价地点********。
*、宗地租赁权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
出让面积(㎡) |
起始价 (5年/*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加价幅度 (*元) |
*********** |
*****.*** |
**.5 |
4 |
0.5*/次 |
备注:交易价款不包含涉及到应有竞得人缴纳的相关税费。
1.竞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成功后转为定金,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竞得人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自签订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自签订合同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交清应缴价款。
3.保证金账户及缴纳截止时间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尼木县支行
账 号:** **** **** ***2 3**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挂牌程序、报价规则
(*)公布挂牌信息
出让公告信息在拉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挂牌报价
1.竞买人须认真填写***,防止金额填写错误。
2.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
3.********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更新为当前报价。
(*)报价规则
1.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2.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填***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
3.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0.5*元或0.5*元的倍数。
4.竞买人提交的报价*经报出,不得撤回。
5.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6.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2)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挂牌截止及现场竞价
挂牌截止时间到期后,由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截止及当前报价情况:
1.无人报价的,确认挂牌不成交,终止该出让活动;
2.只有*方报价的,以挂牌截止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挂牌主持人宣布最终报价者为竞得人。
3.不少于两方报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截止时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组织进入现场拍卖竞价程序,通过现场拍卖竞价确定竞得人。
(2)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当前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其他事项
1.交付宗地时间:以县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和租赁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2.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3.开发建设时间:竞得者竞得人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个月内开工建设,必须在***4年4月**日前完成开发建设,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4.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交易实施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尼木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西藏噶琼拍卖有限公司承办,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租赁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租赁权挂牌出让活动********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尼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园丁苑*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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