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生猪屠宰场新建项目招商招标公告
为切实提高我县生猪屠宰水平,保障全县人民猪肉食品安全,让所有江永人民吃上放心猪肉,经江永县人民政府授权,由江永县商务局为本项目的招商方,以公开招商方式确定合作方,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人参与招商,现将有关招商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江永县生猪屠宰场新建项目;
*、建设地址:
江永产业开发区;
*、项目概述:
江永县生猪屠宰场新建项目拟用地约**亩(具体位置和用地面积以实际核定为准),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元,建设期为**个月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年屠宰生猪量***头的现代化全自动生猪屠宰生产线,冷库、冷链物流设施设备配备等。项目建成后需保障全县生猪集中屠宰及猪肉配送。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投资人,中标投资人与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屠宰场合作,共同建设并运营本项目。
*、项目合作模式及期限:
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屠宰场采取“经营权+设备+其他现有相关资源”模式与中标投资人进行合作。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屠宰场占股**%,并享受项目保底分红每年***元人民币,并视生猪屠宰业务情况递增分红,具体合作条款另行签订协议。项目合作运营期限暂定**年。
*、土地性质和面积:
项目计划用地总面积约**亩(具体用地面积以实际核定为准),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投资方在项目建设、营运期间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项目配套条件:
招商方负责水、电、路、讯、排污管等接到项目红线范围外;投资人自行负责项目土地平整以及用地范围内配套设施的建设。
*、资金来源:
由投资人自筹(非政府财政资金)。
*、优惠政策:
项目建设享受*般工业项目优惠政策。
*、投资申请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资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注册资金不低于*****(包含),经营范围中包含:牲畜屠宰,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投资人需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2.投资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A类定点生猪屠宰证,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书。
4. 投资人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信誉保证金****元人民币,由投资人账户转入招商方指定账户。信誉保证金中标后转为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退还,应以投资人自身名义缴纳,不接受分支机构缴纳。
6.与招商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资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资。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评审办法及中标人确定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法,根据各投资申请人的得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最终推荐得分排名第*的投资人为中标人(详细内容见招商文件)。
若只有*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将由招商人提交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并书面报告至上级主管单位,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确定该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投资申请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申请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年6 月**日**时**分。
递交地点: 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楼会议室
**、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年5月** 日至****年6月1 日(工作日),8:**-**:**,**:**-**:**(北京时间),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路与金海路交汇处湖南长顺招商办公室(*芙南路***号,联系电话:***********)。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A类定点生猪屠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成功后发放招商文件及其他资料(材料成本费***元/份),售后不退。
凡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本次招商项目由 江永县商务局、驻江永县发改局纪检组、 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 联合全程监督。
**、本公告在江永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联系方式。
招商方:江永县商务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商代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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