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桦水发〔****〕**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资金。招标人为******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
本标段建设内容为:桦川县江川、星火、新城、新河宫4处灌区的渠首灌溉站引水渠和江川灌区引渠前的江叉进行清淤等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元) 。
2.2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竣工****年**月**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如中标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00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本次开标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人:******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电话:***********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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